港人被拒赴澳風波 (鄭宇碩)

March 19th, 2009

(轉載自鄭宇碩於2009年3月19日在星島日報「一家之言」的文章)
上星期日,一批泛民立法會議員及活躍分子赴澳,引起本港媒體的廣泛關注。結果仍有李卓人、梁國雄等五人被拒入境。泛民人士高調旅遊澳門,是因為近期接連有本港立法會議員、學者、記者等被澳門當局拒絕入境。

一些毫不激進,亦無意在澳門參與抗議活動的議員、學者如馮檢基、陳文敏等均被拒入境,客觀效果自然破壞澳門的形象,損害其國際旅遊勝地的吸引力,間接亦引致不少損害北京港澳辦和港府的猜測,使香港市民對「廿三條立法」重新提高警惕。

對這一連串港人被拒入境事件,本港政界人士及傳媒均同意沒有甚麼合理的解釋。澳門當局根據《內部保安綱要法》拒絕「激進」人士及「工運」分子入境,似乎是想阻隔這些人士在澳門「搞事」,特別是在「五‧一」勞動節前及澳門選特首的敏感時刻。

難道得到北京默許?

其實澳門情況與香港相當不一樣。稍前「廿三條立法」的關鍵時刻,梁國雄與湯家驊兩位立法會議員仍然能夠順利入境。澳門參與「反廿三條立法」的市民人數很少,澳門政府未有感到任何威脅。馮檢基、陳文敏以至上周四泛民議員赴澳,澳門沒有任何示威、抗議活動安排。

至於「五‧一」勞動節澳門失業工人的抗議活動,是澳門的內部問題;規模大小,本港民主運動不起任何作用。拒絕本港民運、工運人士入境,亦不會產生甚麼阻嚇效果。澳門當局的傳統應對辦法,基本上是在「五一」前多做疏通工作,甚至政府可能「派派糖」,對失業工人提出一些具體承諾。

拒絕港人入境這一連串事件,似乎得到北京當局的默許。如果馮檢基、陳文敏等被拒入境只是一些獨立事件,香港方面的反應,包括港澳兩特首曾交換意見,勢必驚動北京港澳辦,很難設想港澳辦對此全無意見,亦很難想像港澳高層未有請示港澳辦。

國際媒體關注帶負面訊息

要是港澳辦同意澳門的做法,那原因更耐人尋味。澳門「廿三條立法」時梁國雄等可以往澳門,現在竟然連馮檢基、陳文敏、李卓人等都被拒絕入境,北京當局希望傳遞甚麼訊息呢?澳門的舉措,引起國際媒體的關注,對澳門以至北京港澳政策的形象,只會有負面影響。

北京當局的統戰政策,一向非常高明。對本港民主運動的溫和分子,一般着重示好爭取,不會列為重點打擊對象。無端驚動港人,將來在港再度推動「廿三條立法」,勢必增加不少阻力。

正因為澳門當局的做法沒有合理的解釋,當馮檢基、陳文敏等被拒入境之際,竟有「陰謀理論」以為澳門當局「籠裏雞作反」,意圖令何厚鏵難堪。現在這種說法當然不能成立。

沒有合理解釋,正好說明這種做法是「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

公民黨發起「一人一電郵」

March 17th, 2009

公民黨於今天(16日)發起「一人一電郵」。

公民黨秘書長陳家洛表示,港澳居民交流接觸的自由應該受到法律保障。澳門政府動輒以「莫須有」的理由借助「內部保安綱要法」這針對跨境犯罪和國際恐怖集團的法例,禁止沒有違反澳門法律的香港居民入境,營造「白色恐怖」,對一國兩制造成極大傷害。當局的做法不但剝奪了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更以政治審查的手段,窒礙了港、澳兩地各界的正常交往。

九龍東支部主席余冠威呼籲澳門政府立即撤銷入境黑名單,不要「酌情入境」,要「自由入境」,撤銷黑名單,並依據《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到訪澳門的出入境自由和入境後一切權利和自由,免受干預。

一人一電郵內容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出入境事務廳):

立即撤銷黑名單‧停止政治審查港人

近期不少香港居民被澳門政府拒絕入境,由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工會人士、政黨黨員以至學者皆是被拒的對象,人數之多和背景之廣泛實在教人咋舌。我們對於澳門政府的做法深表遺憾。

我們認為港澳居民交流接觸的自由應該受到法律保障。澳門政府動輒以「莫須有」的理由借助「內部保安綱要法」這針對跨境犯罪和國際恐怖集團的法例,禁止沒有違反澳門法律的香港居民入境,營造「白色恐怖」,對一國兩制造成極大傷害。當局的做法不但剝奪了香港居民的出入境自由,更以政治審查的手段,窒礙了港、澳兩地各界的正常交往。

法治、人權、自由、民主,是文明發展的核心價值,我們不想見到澳門在23條立法後變成一個人治的社會。因此,我們要求澳門政府立即撤銷入境黑名單,並依據《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到訪澳門的出入境自由和入境後一切權利和自由,免受干預。

網址:
http://www.civicparty.hk/cp/pages/headline/macau23blacklist.php

陳家洛順利入澳 公民黨籲當局以開放包容精神對待兩地正常交流活動

March 12th, 2009

公民黨秘書長陳家洛今日中午前往澳門,以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身分,參加一項學術交流活動,順利進入澳門境內。

陳家洛說,今天順利入境,他希望是代表真正的改變將會來臨。2003年起,他出任澳門大學歐洲研究的訪問教授,為碩士學生講課及提供論文指導,平均每年前往澳門3至4次,從沒想過,有可能被阻止履行他身為學者的專業責任。他認為,澳門政府近期限制港人入境,可能濫用了「內部保安綱要法」授予之權力,成為不恰當地阻止持不同意見的香港市民入境的工具。他說,香港及澳門均期待在「一國兩制」下,能夠良好及穩定的朝著全面民主化發展。觀乎澳門政府最近的舉動,似乎反其道而行,走向封閉的統治模式。他呼籲澳門政府矯正,取消對香港市民的入境限制。

公民黨認為,港澳兩地交往頻繁,澳門當局應以開放包容的精神對待港澳兩地的正常交流活動。

公民黨3位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吳靄儀及陳淑莊將會按原訂計劃,本周日(3月15日)連同多名泛民主派成員前往澳門,與當地立法會議員交流。

近期,有多位本地學者、議員、記者和社會人士先後被拒入境澳門,事不尋常,公民黨呼籲澳門特區政府以法治精神為本,嚴肅檢討執法程序,避免不必要的爭論。公民黨亦認為,香港特區政府除了一再表示關注外,更有責任維護香港人的合理權益。

(公民黨報導)

港大學者陳文敏 羅致光,泛民議員馮檢基 廖成利被拒入境

March 4th, 2009

繼早前有多名泛民主派成員及南華早報記者被澳門拒絕入境後,澳門政府變本加厲,拒絕大學學者赴澳進行學術交流,令人擔心澳門廿三條立法後,進一步收緊出入境政策,限制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學術自由。

陳文敏出席法律講座被拒入境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於2月27日應邀前往澳門出席有關公平審訊的法律講座時,澳門出入境部門引用「內部保安綱要法」拒絕他入境,講座被迫取消。關員向他表示名單出現他的姓名,因此拒絕他入境。陳文敏以往未曾被澳門拒絕入境,他以前亦曾就相同題目於澳門演講,當時入境並沒遇到問題。陳文敏曾為「23條關注組」成員,反對香港廿三條立法,估計因此被列入澳門的「黑名單」。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指出,陳文敏與泛民主派並沒有任何關係,她對陳文敏被拒入境感到莫名其妙。

羅致光赴澳學術考察亦被拒絕
而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於3月3日原本計畫與一個研究保育及保存歷史古蹟的團隊前往澳門進行有關市區重建的考察,團隊事前已知會澳門文化局,但羅致光卻被拒絕入境。羅致光現時是民主黨的中常委。

羅致光曾向入境部門職員查詢被拒入境是否與廿三條立法有關,職員沒有解釋原因,只著他向保安局區長李少光查詢。他批評澳門限制出入境及學術交流,要求港澳政府正視問題。

馮檢基廖成利測試澳門底線
另外,立法會議員馮檢基及民協主席廖成利於3月3日澳門基本法廿三條正式生效之日前往澳門,測試澳門的底線,但兩人均被拒入境。馮檢基於早前亦曾被拒入境,今次再度被拒,估計與他曾聯署反對澳門廿三條立法有關。

泛民主派二十三名立法會議員已向行政長官曾蔭權發出聯署信件,要求曾蔭權關注泛民人士接二連三被澳門政府拒絕入境的問題,並批評澳門政府的處理手法嚴重剝奪中國公民在一國之內的活動自由。

(公民黨報導)

澳門廿三條正式生效

March 3rd, 2009

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於3月2日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刊登,並於3月3日正式生效。《維護國家安全法》於2月25日的立法會會議中獲得通過。

(公民黨報導)

澳門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

February 26th, 2009

澳門立法會於2月25日細則性審議及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全部條文,完成廿三條立法程序,預計澳門廿三條最快可在下周於《澳門特區公報》刊登,而有關法律亦將於公布翌日起生效。

澳門廿三條由去年十月底進行公眾諮詢至獲得通過,只是短短四個月時間,過程倉卒。而立法會於25日亦只用了3小時審議及表決全部十五條條文,包括「叛國」、「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動叛亂」等條文。其他配套性條文,審議及表決時間不到10分鐘。

(公民黨報導)

南華早報記者被澳門拒入境

February 20th, 2009

早前多名民主派成員被澳門政府拒絕入境,豈料澳門的「封殺」行動進一步擴大至新聞工作者,令人關注廿三條立法尚未完成,已率先壓制採訪自由。

《南華早報》一名攝影記者,昨天赴澳門採訪歐文龍貪污案,並於出發前辦妥採訪證,但在過關時卻被拒絕入境,入境職員並未解釋原因。《南華早報》於事發後向澳門政府提出強烈抗議,表示有關事件嚴重干預新聞自由,並要求澳門政府道歉。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批評澳門政府的做法,不禁質疑事件是否反映香港與澳門均一樣使用類似手法限制異見人士入境,例如民運人士與他們的家屬。

對於多宗港人被拒入境事件,保安局長李少光在立法會指出,特區政府需尊重其他地方的出入境管制,不會作出不適當的干預,只表示「我都覺得唔自在」,並無盡力協助被拒入境的港人爭取權利。

(公民黨報導)

澳門政府「已經癲咗」 (單仁)

February 19th, 2009

(轉載自單仁於2009年2月17日於蘋果日報「政壇八達通」專欄的文章)

澳門政府自從推動23條惡法後,除對早前越洋抗議的本港立法會議員全面封殺,近月更變本加厲,連一些到澳門出席非政治性活動的泛民中人亦不放過,到當地旅遊、教書、以至出席有澳門政府部門協辦的活動,亦要受澳門政府的逐客令。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向單仁透露,近月幾乎每日均接到民主黨或泛民中人被澳門政府拒絕入境的消息,坦言覺得澳門政府現時「已經癲咗」。

將泛民趕盡殺絕

何俊仁表示,近日不少該黨非議員或中委的人士,能夠自由持回鄉證往返內地,卻被澳門政府拒諸門外,包括前沙田區議員何淑萍、前黨副主席狄志遠等人,做法十分離譜。在眾多個案中最「騎呢」的,要算是黃成智早前從珠海前往澳門時,竟被澳門政府「遣返內地」。身兼澳門「十姑娘」何婉琪官司重要人物的何俊仁,直言稍後能否繼續為「十姑娘」出庭感到憂慮,指若不能前赴澳門,對官司絕對有影響。被問及澳門政府是否想藉此給近來身家大跌九成的賭王一個人情,何俊仁說:「我都唔知。」有泛民中人保守估計,澳門政府現時針對泛民的黑名單至少幾百人,不排除澳門政府連泛民一些普通成員亦趕盡殺絕。這是本港特區政府相助下的結果,認為特區政府在中聯辦施壓下,向澳門特區提供黑名單,絕對不難令人相信,「o依家個特區政府,有乜衰嘢做唔出吖」。單仁打聽下,有中方人士以澳門23條立法尚未完成,以及澳門4月選舉特首為由,着泛民中人不要前往澳門。然而,泛民中人對澳門政府的做法極度不滿,正研究在立法會提出動議,譴責本港保安局在事件表現「縮骨」,從未捍衞港人前往澳門權利之餘,一併譴責澳門特首何厚鏵及其政府,製造白色恐怖。

澳門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澳門廿三條

January 6th, 2009

澳門立法會於2009年1月5日,在25票贊成,2票反對,1票棄權下,一般性審議及表決通過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有關法案將提交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作細則性討論,作最後表決。

澳門特區政府於去年10月22日至11月30日就《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進行諮詢。由開始諮詢至草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只是不足三個月時間。投反對票的澳門民主派議員區錦新和吳國昌批評,澳門廿三條立法諮詢期只有四十天過於倉卒,部份條文的定義存在灰色地帶。

(公民黨報導)

但願你珍惜(梁家傑)

January 6th, 2009

文 : 梁家傑

筆者連同廿多位本港立法會議員及朋友,應邀參與澳門民間團體就「廿三條」立法舉行的研討會及遊行。筆者本打算藉着聖誕將至,分享香港人反惡法、爭自由的經驗,但我們卻在碼頭被澳門官員阻撓,指我們違反了《內部保安綱要法》,因此不得入境。筆者面對這種既不交代具體法規,又指不出我們「犯法」詳情的「法治」,實在「大開眼界」。

作為香港的立法會議員,筆者根本不可能不關心澳門的「廿三條」立法。首先,澳門的立法加入了一些「直接煽動」、「刺探機密」等概念,並且將解釋何謂「機密」的權力交回中央了事,要是這些還未充分解釋,甚至令人擔憂的概念最終寫入法典,將來難保它們不會同樣變成香港版「廿三條」立法的一部分。

此外,港、澳不僅地理上相鄰,而且民間往來頻繁,不少學者、記者與創作人經常往返兩地,但當大家看到立法建議第五條中那種可以隨意演繹的規定,肯定會不寒而慄:從事令官方不高興的新聞採訪或者學術研究,會否等同「接受金錢刺探機密」,繼而換來十年監禁的下場?這樣的條文,不但製造出人人自危的氣氛,更會直接妨害兩地的新聞、學術以至文化交流。

我們不妨想像一下,若非得益於法治制度與成熟的公民社會,五年前的香港大概已經像今天的澳門一樣,無法抵擋惡法損害人權。唯有時刻警惕,不容當局濫權侵蝕我們的權利,我們方能保護得來不易的自由。際此聖誕佳節,願我們彼此共勉、彼此承諾,一同珍惜香港最珍貴的資產︰我們的法治制度,以及我們的公民社會。